为提高学院实验系统处置突发安全事故的能力,保障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确保师生人身、财产安全,依据《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天津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津政规〔2021〕1号)、《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院发〔2017〕48号)和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实验系统实际制定本预案。
第一部分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学院实验系统内各类突发安全事故的预防和控制工作。
第二部分
突发安全事故分类
根据突发安全事故的性质和学院实验系统的特点,共分为以下六类:
一、水电类事故,主要包括漏水事故、触电事故。
二、火灾爆炸类事故,主要包括仪器设备运行过热(或短路等)产生电弧及电火花引发的火灾爆炸事故、压力容器或压力气瓶等操作不当引起的火灾爆炸事故、易燃易爆物质泄露引起的火灾爆炸事故、违反日常内务管理(如乱扔烟头等)引发的火灾爆炸类事故。
三、化学品类事故,主要包括化学中毒事故、化学灼伤事故、危险化学品或危险废弃物泄露事故。
四、机械损伤类事故,主要包括被卷入或夹入旋转部件或运动部件造成的损伤、被锐器割伤、被机械设备砸伤、碰伤等。
五、公共卫生类事故,主要包括能够引起人类或者动物严重疾病,比较容易直接或间接在人与人、动物与人、动物与动物间传播的微生物发生遗失、泄露以及存放该类微生物的装置发生重大损坏造成危险或潜在危险的事件等。
六、其他类事故,除以上事故以外的其他有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或严重环境污染的事故。
第三部分
组织体系
一、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职责:传达、贯彻上级重要指示精神;对实验系统内发生的突发事件,实行集中领导,统一指挥;部署实验系统内发生的各类突发安全事故处置工作,维护学院实验系统安全与稳定。
组长:主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院领导
副组长:实验室管理中心、保卫处、基建产业处、后勤处、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办公室、宣传部、产学研办公室、学生处负责人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
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实验室管理中心。
职责:根据领导小组的部署,协调各职能部门和教学科研二级单位统一联动;及时收集、整理动态信息,提出处理各类实验室突发安全事故的指导意见和具体措施,并向领导提出对策建议;负责信息的上传下达;调动应急力量;对处置突发安全事故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研究并提出对策等。
主任:实验室管理中心负责人
组员:实验室管理中心安全管理科工作人员
三、现场工作小组
(一)应急处置组
负责事故现场具体处置工作,主要职责包括:组织并开展事故现场抢救工作;组织事故影响区域危险物品的搬离或处置工作;引导事故现场人员疏散工作,对突发安全事故区域实施治安警戒,维护现场秩序;负责突发安全事故现场外围道路交通的疏导维护,必要时采取管控措施禁止无关人员或车辆进入相关区域。
组员:保卫处、后勤处工作人员、事故单位人员
(二)应急保障组
主要职责包括:会同学院相关部门,做好应急所需的水电、应急物资和场所环境善后等保障工作。
水电保障责任部门:基建产业处
物资保障责任部门:后勤处
组员:基建产业处、后勤处工作人员
(三)通信维稳组
主要职责包括:负责学院内媒体的监控工作,负责与校外媒体联系,统一对外接待及宣传口径,负责与政府相关部门沟通信息或请求援助。
组员: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办公室、宣传部工作人员
(四)教育疏导组
主要职责包括:及时了解师生的思想动态和引发事故的原因,及时有效做好师生及其家属的思想教育和疏导工作,协助通信维稳组做好突发事故期间的舆论引导和宣传工作。
组员:学生处工作人员
(五)医疗救护组
负责事故现场受伤人员的紧急救护工作,主要职责包括: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护,并视情况拨打120或直接转送医疗机构。
组员:后勤处工作人员
四、教学科研二级单位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教学科研二级单位成立相应的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各二级单位负责人任组长,设信息员和安全员各1名。
教学科研二级单位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一)落实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制;
(二)广泛开展实验室安全防范宣传教育工作;
(三)掌握师生的思想动态,做好教育疏导工作;
(四)收集有关实验室安全稳定的信息,发现影响安全稳定的因素及时向学院实验系统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五)负责处置本部门内部发生的一般性突发安全事件,全力配合学院妥善处置本预案所列各类突发安全事故。
《实验系统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机构图》见附件1。
第四部分
安全事故预防机制
一、教学科研二级单位应根据自身情况配备并定期维护防护设施和防护用品,制作并张贴实验室安全信息牌。
二、教学科研二级单位应结合实际危险源情况制定并组织实施单位内部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完善各项操作规程及实施细则。
三、开展实验前、实验过程中、实验结束后,实验人员应注意监控实验室内状况。包括:仪器主机、附件、特别是压力气瓶及其主要连接件(管路、阀门)是否正常;水电状态是否正常;实验室内有无异常气味、响声;有无火苗、火花;空气中有无不明烟雾,地面有无不明液体、固体等。
四、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实验室必须及时有效进行整改,教学科研二级单位应及时组织开展并监督隐患整改工作。
第五部分
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一、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保障全院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预防和减少实验安全事故发生,是工作的首要任务。
二、居安思危,预防为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预案演练等工作。
三、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由学院实验系统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各教学科研二级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
四、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对学院发生的实验室安全事故,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各环节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果断处置。
五、妥善处理,四不放过。对已发生的实验室安全事故,要在坚持“不查清原因不放过、不认真整改不放过、不吸取教训不放过、不处理责任人不放过”的基础上妥善处理。
第六部分
安全事故报告及应急响应
一、信息报告
(一)信息报送原则
1.迅速:最先发现或接到发生突发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应在第一时间向学院各级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报告,不得延报。也可直接联系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22410775。
2.准确:报送信息的内容应客观详实,不得漏报、瞒报、谎报。
3.续报:事件情况发生变化后,应及时续报。
(二)信息报送机制
实验室发生安全事故时,现场人员在开展自救的同时,要在第一时间将事故情况报告给实验室安全责任教师,特殊情况下可越级上报。实验室安全责任教师收到报告后立即展开相应处置,经过初步处理仍无法控制的,立即上报至教学科研二级单位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教学科研二级单位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收到报告后,第一时间向学院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学院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应急处置组、应急保障组、通信维稳组、教育疏导组、医疗救护组开展应急救援,同时与政府主管部门联系,寻求社会应急救援力量。
(三)信息报送内容
1.事件发生的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破坏程度及人员伤亡等情况;
2.事件发生起因分析、性质判断和影响程度评估;
3.已经采取的措施;
4.事态现状、处置过程和结果;
5.需要报送的其他事项。
二、应急响应
(一)安全事故发生时,实验室安全责任教师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初步处理和自救工作。
教学科研二级单位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认为需要启动单位应急预案的,应立即启动。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并及时将救援情况报至学院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学院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认为需要启动学院实验系统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应立即启动本预案。组织应急处置组、应急保障组、通信维稳组、教育疏导组、医疗救护组开展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二)当事故险情得到有效控制,危害基本消除,受困人员全部获救或脱离险境,受伤人员得到基本救治,次生和衍生危害被排除时,仅启动教学科研二级单位应急预案的,由单位根据应急救援的实际情况,宣布应急救援结束;启动本预案的,由学院实验系统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根据应急救援的实际情况,宣布应急救援结束;特殊情况下,应取得政府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宣布应急救援结束。
《实验系统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流程图》见附件2。
第七部分
部分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一、水电类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一)漏水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1.发现人员应立即关闭相应区域的水管总阀,通知实验室安全责任教师前往现场。
2.实验室安全责任教师召集人员清扫地面积水,移动浸泡物资,尽量减少损失。
(二)触电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1.迅速将触电者脱离电源。在未切断电源前,切不可用手直接拉触电者,也不可用金属或潮湿的物品挑电线。
2.脱离电源的方法包括:切断电源开关,切断电源困难的情况下可用干燥绝缘物挑开电线,救护人员应戴上绝缘手套或包缠几层干燥的绝缘物。
3.触电者脱离电源后,应就地仰面躺平,救护人员应尽快联系医务人员救治。若触电者神志清醒,应对其严密观察,暂时不要使其站立或走动;若触电者神志不清,应确保其气道畅通,并于5秒时间间隔呼叫伤员或轻拍其肩膀,以判定伤员是否丧失意识;当发现触电者出现呼吸停止或心脏停跳,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或心脏按摩,直至医务人员接替救治。
二、火灾爆炸类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一)火灾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1.发现火情,现场人员立即采取合理措施以防止火势蔓延。局部起火且火势迅速被扑灭后,现场人员应将相关情况上报实验室安全责任教师,实验室安全责任教师分析起火原因并着力整改存在的火灾隐患。发生大面积火灾且火势无法控制时,应立即上报教学科研二级单位。
2.明确火灾周围环境,判断是否有重大危险源分布及是否会带来次生灾难发生,划定危险区域,对事故现场周边区域进行隔离和人员疏散。
当火焰已波及到气瓶或气瓶已处于火中,为防止气瓶受热爆炸,应用水龙带或其他方法向气瓶喷射大量的水进行冷却处理,同时迅速将气瓶转移到安全的地方。
3.判断火灾发生的原因,根据原因采取相应的扑救措施:
木材、纸张等可燃材料火灾,可采用水冷却法,但对珍贵图书、档案应使用二氧化碳灭火器;
易燃可燃液体、易燃气体和油脂类等化学药品火灾,应使用泡沫灭火器或干粉灭火器;
带电设备火灾,应切断电源后再灭火,因其他原因需带电灭火时,应使用干粉灭火器,不能使用泡沫灭火器或水;
可燃金属,如镁、钠及其合金等火灾,应用干砂或干粉灭火器。
灭火和应急疏散参照《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院发〔2017〕48号)有关规定执行。
(二)实验室爆炸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1.爆炸发生时,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及时切断电源和管道阀门,确定爆炸发生的位置,判断爆炸发生的原因,明确爆炸周围的环境,判断是否有重大危险源分布及是否会带来次生灾害。
2.通知或组织事故现场和事故影响区域人员紧急疏散,并立即将事故信息上报学院事故灾难与自然灾害突发事件指挥部(院发〔2017〕49号)。
3.如不能确定是否有再次爆炸危险,应在安全地点做好准备,等待保卫、消防部门指挥人员的调动。
三、化学品类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一)化学中毒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实验中若出现咽喉灼痛、嘴唇脱色或发绀,胃部痉挛或恶心呕吐等症状时,则可能是中毒所致。视中毒原因施以相应的急救后,立即送医院治疗,不得延误。
1.吸入中毒。救护者佩戴过滤式防毒面罩、防护服等进入现场,迅速将伤者搬离至空气新鲜处;立即松解伤者衣领和腰带,以维持呼吸道畅通,并注意保暖。吸入氟化氢者须用浓度2%-4%的碳酸氢钠洗鼻、含漱、雾化吸入;吸入溴蒸汽、氯气、氯化氢的可给伤者嗅1:1乙醚和乙醇的混合蒸汽解毒。严密观察伤者的情况,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可进行输氧,适当处理后,及时送医救治。
2.经皮肤中毒。将伤者立即移离中毒场所,脱去污染衣物,迅速用清水洗净皮肤。粘稠的毒物则宜用大量肥皂水冲洗;遇水能发生反应的腐蚀性毒物如三氯化磷等,则先用干布或棉花抹去,再用水冲洗。适当处理后,及时送医救治。
3.口服中毒。可采取吞食牛奶、打溶的蛋、面粉、淀粉、土豆花等方法急救。无上述物品时,可将50g活性炭加入500mL水中充分搅动后分次给伤者吞服;用手指或筷子刺激伤者的喉头或舌根引吐,对处于昏迷状态的、服腐蚀性毒物催吐会引起食管及胃穿孔的、孕妇等不可采取催吐方式;注意给伤者进行保暖并及时送医救治。
(二)化学灼伤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化学灼伤是常温或高温的化学物质直接对皮肤腐蚀等引起的急性皮肤损害。常由强酸、强碱、黄磷、液溴、酚类等腐蚀性物质引起,某些化学品可被皮肤、黏膜吸收而出现合并中毒现象。发生化学灼伤时应施以下述急救后,立即送医院治疗,不得延误:
1.迅速移离现场,脱去污染的衣物,立即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20-30分钟。其中酚灼伤时应先用浓度10%的酒精反复擦拭,再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直至无酚味。五氧化二磷和五氯化磷灼伤时禁止用清水冲洗,可采用5%硫酸铜溶液或3%过氧化氢溶液冲洗。
2.清水彻底冲洗后,根据不同性质的灼伤采取相应的措施:
硫酸、盐酸、硝酸等强酸灼伤,继续用含2%-5%碳酸氢钠的溶液、淡石灰水、肥皂水等进行中和;
氢氧化钠、氢氧化钾等碱灼伤,继续用1%-2%的乙酸或3%的硼酸溶液进一步冲洗;
酚灼伤,继续用饱和硫酸钠湿敷并进行适当的解毒急救处理;
黄磷灼伤,继续用5%的碳酸氢钠溶液进一步冲洗,然后用1:5000高锰酸钾溶液或2%硫酸铜溶液湿敷,以使皮肤上残存的黄磷颗粒形成磷化铜。
3.溅入眼内时,在现场立即就近用大量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分开眼帘充分冲洗结膜囊,至少持续15分钟,切不可因疼痛而紧闭眼睛。如果化学物质能与水发生作用,冲洗前必须先用沾有植物油的棉签或干毛巾擦去化学物质。
4.处理后立即送医救治。烧伤面积较大时,应令伤员躺下,等待医生到来。头、胸应略低于身体其他部位。
(三)危险化学品或危险废弃物泄露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发生泄漏事故,必须立即上报,并视情况按下列步骤进行应急处置:
1.根据泄漏物扩散情况设立警戒区,迅速将与事故应急处理无关人员疏散。
2.现场救援的人员必须配备个人防护器具,在保障自身安全情况下,关闭泄漏源、抢救伤员、转移泄漏源周围易燃易爆物品,严禁救援中单独行动,至少2人以上同时行动,必要时采用水枪掩护。如有发生火灾危险的,及时切断现场电源、扑灭明火及其他形式的热源和火源。
3.泄漏被止住后,及时采用合适的材料和方式处置现场泄漏物:
(1)气体泄漏物,处理无毒的气体可用合理的通风设施使其扩散不至于积聚,或者喷洒雾状水使之液化后处理。氧气泄漏的,采取通风设施等合理通风手段,加速泄露气体扩散。氩气泄露的,处理时佩带防冻护具,采取通风设施等合理通风手段,加速泄露气体扩散,气瓶泄露而无法堵漏时,将气瓶移至空旷安全处放空。氨气泄露的,迅速往泄漏气体中喷洒大量清水,防止氨气挥发,直至将氨液完全稀释。及时进行通风防止氨气中毒。此外氨和空气混合物浓度达到16%-
25%遇明火会燃烧和爆炸,因此泄露区禁止明火。
(2)液体泄漏物,处理少量液体泄漏物时,可用沙土或其它不燃吸附剂吸附后收集于容器内。处理大量液体泄漏物时,可采用吸附条或吸附围栏等筑堤堵截或者引流到安全地点后,再用沙子、吸附材料、中和材料等吸收中和。此外,为降低泄漏物向大气的蒸发,可用泡沫或其他覆盖物进行覆盖,在其表面形成覆盖层,抑制其蒸发。
(3)固体泄漏物,处理时用适当的工具收集泄漏物,然后用水冲洗被污染的地面。
4.将经处理过的泄漏化学品及处理时所用的吸附材料放入适当的容器内进行盖封、贴上警示标签,并按照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机械损伤类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一)立即关闭机械设备,停止现场作业活动,对伤口处进行应急处理,处理后送医进一步治疗。
(二)如遇到人员被机械等设备设施卡住并且无法脱离的情况,可直接拨打“119”,由消防人员进行解救。
(三)查看事故设备及周围设施,检查确认不存在其他安全隐患后,再投入使用。
五、生物安全类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一)实验室病原微生物发生泄漏或感染时,现场人员应立即将相关情况上报至实验室安全责任教师,该教师立即组织开展应急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及时上报。
(二)一般性病原微生物泄漏或感染时,应按下列方式处理后,立即送医进一步治疗:
皮肤感染时,立即用75%的酒精或碘伏进行消毒,然后用清水冲洗;
眼睛感染时,立即用生理盐水冲洗,然后再用清水冲洗;
衣服、鞋帽或实验物品感染时,立即用75%的酒精、碘伏、0.2%-0.5%的过氧乙酸等进行消毒。
(三)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泄漏或感染的,立即上报实验系统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应急处理,包括事故确认、病原体性质及扩散范围评估、病原体标本的封存、事故现场的消毒等工作。同时,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上报学院,并配合学院开展调查及处理工作。
第八部分
安全事故调查与善后处置
一、应急状态结束后,学院实验系统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和教学科研二级单位必须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
(一)事故调查过程中,学院实验系统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和教学科研二级单位有权对事故当事人和相关主管人员进行询问。询问的内容应当制作成笔录,并在询问结束后由被询问人签字确认。
(二)应急状态结束后原则上5个工作日内,事故单位应当上交事故调查报告,报告内容必须明确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情况、经济损失、事故发生的原因及相关责任人。
(三)学院实验系统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事故单位调查报告,确定事故发生原因,提出事故处理意见。
二、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结束后,各部门应积极采取措施和行动,尽快使教学、科研、生活和生态环境恢复到正常状态,做好善后工作。
(一)学院实验系统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需要成立事故善后小组,由事故单位及相关部门组成,负责事故善后处理工作,包括人员及家属安抚、心理疏导等。
(二)教学科研二级单位应对事故实验室及室内各类设备物品进行全面检查、维修、更换或报废。实验室整改合格并经学院实验系统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后方可再次投入使用。
(三)结合事故调查,对事故中有突出贡献的人或单位进行表彰,对违反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造成事故发生的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对在事故中伤亡的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做好安抚及理赔工作。
(四)涉及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有毒气体等泄漏造成环境污染的,事故应急状态结束后,应在政府环保部门的指导下开展生态环境修复工作。
第九部分 附
则
一、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实验室管理中心制定并根据实际情况变化及时修订,由学院实验系统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
二、实施时间
本预案经2022年6月29日第18次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
二〇二二年六月三十日